2020年江宁区初中招生
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江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含原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1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初中学校登记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儿童父母离异,其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儿童父母中的一方户籍无法迁移的。
2.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3.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而学校难以正常接纳入学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小学毕业生家庭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小学毕业生家庭在户籍地无正式产权住房,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
3.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随迁子女需在网上报名(相关学校名单届时详见报名网站)申请入学,然后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网报预约的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若学校学额已满,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到我区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入学和交费。
二
入学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及原乡镇初级中学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2020年全区公办初中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6:0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24-25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初中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6:00,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0-31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初中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本区小学毕业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小学毕业生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本人的《成长的脚印》、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有关证件资料。
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于6月19-20日到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回户籍地入学登记。地址:江宁区东新北路16号,电话:52281771。
所有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二)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民办学校招生户籍范围条件,于7月3-4日到民办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7月13-24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00,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
江宁户籍的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务必于7月3-4日到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要求填写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表。联系电话:52281771。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我区电脑随机派位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公开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符合我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由原施教区初中正常招收入学。
三
相关要求
1.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学校务必从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安全保卫工作,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小升初交接录取工作。尤其要妥善做好困难生、问题生和特殊儿童学生的入学工作。
3.所有学校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4.学校录取工作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审批。新生录取名册作为建立新生学籍的凭证,一式三份,区教育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各留存一份。
5.各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初中新生报名工作后,在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本实施办法由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电话:52280527、52281771、52778269,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2287159、52280951。
地址与招生咨询电话
1、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2、公办初中
3、民办学校
部分公办初中施教区一览
一、百家湖中学
机场高速以东,秦淮新河以南,秦淮河以西,天元中路-双龙大道-牛首山河以北(不含石马新寓)。
二、岔路学校
1.双龙大道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秦淮河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2.秦淮河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中前社区机场村以西,宏运大道以北(含山水方舟、秦淮绿洲三期)。
三、将军山中学(东山外国语学校分校)
1.宁丹大道以东,秦淮新河以南,机场高速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2.石马新寓小区。
四、江宁高新区中学(苏派教育实验学校)
1.丽泽路-弘景大道以东,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天元东路以南,长深高速以西,福英路-吉印大道以北。
2.高家边小区、新华社区、新林社区。
五、江宁开发区学校(江宁高级中学分校)
1.双龙大道以东,天元中路以南,淮浦路-前庄路以西,殷富街以北。
2.前庄路-淮浦路以东、秦淮河以南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3.秦淮河以东,天元中路以南,竹山路以西,科建路以北。
六、觅秀街中学
东麒路保障房片区。
七、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双龙大道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八、齐武路初级中学(东山外国语学校分校)(暂定名)
天印大道-方山以东,弘景大道-芝兰路以南,龙眠大道以西,福英路至吉印大道以北。(含天瑞家园)
九、清水亭学校(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分校)
1.南京机场高速以东,牛首山河-双龙大道-殷富街-前庄路-诚信大道以南,秦淮河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2.秦淮河以东、科建路以南、竹山路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含横岭新寓一期)。此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在清水亭学校初中部或天景山中学就读。
十、上坊中学(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分校)
1.原上坊片区各社区。
2.同夏路至湖山路以东,石羊路至天印高中以南,长深高速以西,外港河以北。
十一、上元中学
1.新医路-宁中巷-芙阁路-东沟巷-文华街以东,宏运大道沿线安和家园、景祥佳园、瑞祥佳苑以南,湖山路以西,金箔路至同夏路以北(含金箔路沿线外港河以南的金陵天成、丝织厂小区)。
2.秦淮河以东,宏运大道以南,文华街以西(含爱秦湾、秦淮绿洲一期、二期小区),文靖西路以北。
十二、天景山中学(江宁高级中学分校)
1.竹山路-天元东路-莱茵达路以东,外港河-天印大道-同夏路-东山客运总站-外港河-天景山公寓春秀苑以南(含春秀苑),长深高速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2.天秣路-竹山路以东,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南,弘景大道至丽泽路以西,方山风景区以北。
3.秦淮河以东、科建路以南、竹山路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含横岭新寓一期)。此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在天景山中学或清水亭学校初中部就读。
十三、竹山中学
秦淮河以东,文靖西路-文靖路以南(含教工新寓),东沟巷-芙阁路-秦淮中学-宁中巷-新医路-江宁医院-桃园路(江宁体育公园段)-金箔路-莱茵达路以西,天元东路以北。
十四、梅龙湖学校(竹山中学分校)(暂定名)
1.梅龙湖畔西侧商品房区域(104国道以南、宁杭高速以东、梅龙湖以西、采文路以北)。
2.雁冲路以南、东月桥路及采文路以东、胜利河路以西。
十五、淳化中学
淳化社区、吴墅社区、青龙社区、青山社区、索墅社区,双岗社区唐家及上下漆阁村,田园社区后村、松岗庙及岗下村等。
十六、地铁小镇学校(南外仙林分校分校)(暂定名)
1.东流社区、袁家边社区。
2.青龙地铁小镇楼盘,含九乡雅苑、中南山景花苑、恒大龙珺、誉峰苑、珑玥名邸、阳光城文澜府、招商正荣东望府。
十七、麒麟科创园学校(南外仙林分校分校)
建南社区、泉水社区,启迪、中海、富力及学校附近新开的楼盘。
十八、麒麟中学(南外仙林分校分校)
麒麟门社区、麒麟铺社区、晨光社区、锁石社区及以上四个社区行政区域内的楼盘住宅小区。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6月15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公布江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6月17-21日,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材料报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
6月19-20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到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登记。
6月23日,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6月26-27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7月2日,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7月3-4日,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填报民办学校(初中)电脑派位志愿;江宁户籍的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到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填报民办学校(初中)电脑派位志愿。
7月12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7月13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19日,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7月13-24日,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00。
7月19-25日,公办初中施教区内户籍儿童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或“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7月24-25日,公办初中现场审核施教区内户籍儿童报名材料。
7月28-31日,随迁子女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或“我的江宁”手机APP网上申请入学报名。
7月30-31日,公办学校现场审核随迁子女报名材料。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特殊教育学校及招生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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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问答
Q:
《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A: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新的政策性意见,教育部对贯彻执行中央文件提出了刚性要求;今年3月11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要求作出了部署;6月5日,南京市教育局发布了《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对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为做好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我区制定了《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Q: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A: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以及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Q:
小升初入学报名为何需要小学学籍信息?
A:
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籍信息通常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小学名称等,入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与小学学籍卡保持一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准确提供相关学籍信息,否则无法在我区注册初中学籍。
Q:
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A:
除了按照往年规定继续将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列为政策照顾对象外,根据省厅通知要求,今年将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也纳入政策照顾对象范围。此外,按有关文件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市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纳入政策照顾对象范围。该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样适用。
Q:
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能否在老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A:
持“四老”(“四老”特指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报名:一是儿童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二是儿童出生后的户籍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儿童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
如果孩子的监护人名下拥有产权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四老”处且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Q:
家庭有多套住房,儿童如何报名?
A:
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儿童和监护人应在同一户籍并且实际居住。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Q:
拆迁户的儿童怎样入学?
A:
(1)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取得其它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凭户口簿和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2)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凭分房通知单或结算通知单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3)因货币拆迁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住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Q:
集体户儿童怎样报名?
A:
孩子和监护人为集体户籍且无实际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报名,由区教育统筹安排入学,确保江宁户籍的孩子在公办学校就读。
Q:
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A:
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我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联系电话: 52705507,地址:江宁特殊教育学校内)。残疾儿童入学安置遵循“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原则。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Q: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如何就学?
A: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入学,7月28-31日,区教育局将开放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外来务工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通过江宁教育平台(zsbm.jnjy.net.cn)或“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入学,并按网上预约时间前往报名学校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提交:(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江宁区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都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Q:
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A:
2019年,教育部和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就已经明确了“公民同招”的要求,我市从2019年起开始试行。今年将全面实行“公民同招”,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这个“同步”是指“同一个时间段”,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今年我区招生报名入学工作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底。
Q:
民办学校如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A: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Q:
怎么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A:
有意向到民办初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可在儿童目前就读的我区小学或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地址:东新北路16号,电话:52281771)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有意向到民办小学就读的本区户籍儿童,可按照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志愿需符合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相关规定。幼升小的学生可在民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的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7月13-24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00,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
Q:
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儿童,是否可以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A:
我区户籍儿童不论是否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只要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都可以参加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正常报名,最终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正常入学。每个儿童只能有一张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Q:
电脑随机派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校来组织实施?
A:
电脑随机派位由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过程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公开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Q:
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如何招生?
A: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教育部确定的高中部具有高校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语类专门学校可以进行语言类测试。2020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参加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名单。南京外国语学校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Q:
义务教育学校能否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A: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Q:
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A:
今年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均衡分班,促进教育公平。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严格做到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监管,督促学校按要求科学制定分班方案,均衡配置生源和师资;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纪检部门、家长和媒体代表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对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团队等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权威文件和详情解释请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s://www.jnjy.net.cn/)
江宁发布、江宁区教育局 联合发布
编辑:刘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