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新”行动计划
激发市场活力
促进消费增长
新的抢券机会
又!来!啦!
6月18日,江宁开发区管委会“新动百家湖?乐享消费券”消费券发放活动正式启动,2000万元通用消费券全面开抢!
如此硬核福利
千万不能错过!!!
攻略如下
1、抢券时间
2020年6月18日18:18开始,第一轮发放,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每轮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沉淀资金,自动进入下一轮,预计共分4轮发放, 8月11日24:00结束。
第一期:6月18日18:18发放并可以核销;第一期消费券有效期截止6月29日24:00。
第二期:7月3日9:00发放并可以核销;第二期消费券有效期截止7月14日24:00。
第三期:7月17日9:00发放;第三期消费券有效期截止7月28日24:00。
第四期:7月31日9:00发放;第四期消费券有效期截止8月11日24:00。
2、发放对象
户籍限制?不存在的!本次抢券不存在户籍限制!全体在南京的人员皆可参加抢券活动,包括域外、市外来南京人员。
3、使用范围
消费者可在江宁开发区(机场除外)符合核销条件的商家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均可使用,是通用券!通用券!通用券!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4、发放方式
01
消费券金额
按照人均100元消费券发放,设置满400减100元共计1张,单笔交易限用1张,共计发放20万份消费券。
02
抢券渠道
消费者从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江宁开发区通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券开始时间:6月18日18点18分开始,点击领券按钮,即可一键领取消费券礼包,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03
使用规则。
支付宝每支付一次,对应核销一张。每个卡包自领取之日起12天内有效(卡包内的消费券上均有标注使用的起止时间),每人限领一次,前期已成功申领的用户不可重复申领;消费券过期作废,剩余的消费券额度将被回收,回收资金在后续滚动发放。
5、核销方式
通用消费券消费者可在江宁开发区(机场除外)符合核销条件的商家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
若商户无法核销消费券,希望参与到活动核销范围,请商家致电95188-1-2进行咨询。
定好闹铃!
6月18日18点18分
(建议设个18:17的)
开始抢券!
来源:江宁开发区
编辑:刘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