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5〕45号)、《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宁委办发〔2016〕24号)、《关于优化升级“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的实施细则》(宁委办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现发布2020年市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01 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创新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02 申报条件
(一)个人条件
1.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2. 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3. 正式入选区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且扶持资金已到账。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②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对特别优秀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放宽对申报对象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的条件限制。
(二)企业条件申报对象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4+4+1”主导产业,包括:
新型电子信息、绿色智能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
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和科技服务、文旅健康、现代物流与高端商务商贸产业;
人工智能、未来网络、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
② 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③ 现代农业科技产业或其他符合南京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
(三)其他
① 鼓励高层次人才在宁“连续创业”:
“二次创业”: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不再担任原公司法人。
② 支持博士后就地转化科研成果:
投入创业项目的实收资本可由博士后个人和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单位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含技术入股)。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
03 直进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评定入选:1.新创业两年内获得市场认可备案社会风险投资超300万元的;2.新创业两年内经济贡献超200万元;3.近两年获得“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等赛事一等奖,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地本市的;4.经市举荐委员会举荐为D类以上人才的。5 .“创业南京”入选企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运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等在海外设立的人才飞地中,离岸孵化项目毕业后来宁落地。
04 申报程序
1. 申报时间:
2020年市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中午12:00。
(江宁区级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具体安排将在六月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2. 申报方式:登录“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网(https://www.njrc.gov.cn)首页“我要申报”板块进行网上申报,根据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
3. 申报咨询:
“创聚江宁”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
025-52186071
市级申报咨询:
025-68786392
市级政策咨询:
025-83637702
推动创新名城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来源:江宁区融媒体中心 刘丹丹
素材来源:南京高层次人才中心、江宁区科技局
编辑:刘丹丹